公众全民讯(车彦霖)家住吉林市的“90后”男子李某,来敦化市约见网友期间,竟犯下盗窃、抢劫、强奸、故意杀人四项罪名。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
年仅22岁的被告人李某,出生在吉林市永吉县的普通人家,他天生叛逆,不爱学习,初中便辍学在家。正值花季年龄的李某,平日里游手好闲,不思进取。社会道德的缺失以及法律意识的淡薄,让他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
来敦约见网友心生邪念 盗窃钱财又起色心
2012年1月,被告人李某通过QQ聊天,结识了敦化市女子王某。王某40多岁,在和龙市某饭店上班。二人聊了一段时间后,就失去了联系。2013年7月,没有工作的李某想离家找工作,便联系王某帮助自己。2013年8月上旬,王某帮助李某在和龙市找到了一个酒吧服务生的工作,李某从永吉县来到敦化市和王某见面。见面后,王某将李某带到其女儿的出租房内休息。李某得知该出租房内住的都是学生,还有一名补习班老师。熟悉了出租屋环境的李某,心生邪念产生了盗窃的想法。
2013年8月下旬,李某因没有钱花,便来到该出租房内。李某发现阳台的窗户没有上锁,趁出租房里没有人从窗户跳进屋内。李某四处翻找,可是屋内并没有值钱物品。李某只找到一个钱包,钱包内只有几元钱和几张银行卡。李某要离开时,发现了补习班老师张某的照片,看见该女子长得漂亮,李某的欲望再次升级。
抢劫强奸罪行败露欲杀人 花季大学生险遇害
李某此次作案后,心中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刺激,并且对照片中的女子张某念念不忘。而出租房内的学生们发现被盗后,因损失不大并没有及时报警,不想竟为李某再次作案提供了机会。
2013年10月13日,李某决定再次潜入出租房内盗窃钱财,同时产生了强奸照片中女子的想法。李某在延吉市某商店内买了一把刀,随后乘火车来到敦化。次日,李某来到出租房进行踩点。18时许,李某看见屋内灯亮了,以为是张某回来了,便从窗户跳进屋内。可是屋内的并不是张某,而是大学生小陈(化名)。箭在弦上不能不发,李某并没有因目标不对而中止犯罪。李某抢了小陈80元钱后,以暴力手段强行欲与小陈发生性关系。小陈极力反抗,李某没有得手。为了防止罪行败露,李某竟对小陈痛下杀手,他用刀向小陈颈部刺杀两刀后仓皇逃跑。
女大学生及时求助获救 凶手吉林市被擒
李某逃跑后,由于刀刺得不深,小陈渐渐苏醒。她发现行凶男子已经逃走,便立即拿着手机,出门求助。好心人及时拨打电话报警,并将小陈送往医院救治。公安机关询问后得知,小陈是某医科大学的学生,是在返校前在张某处借住的,不想竟发生了意外。
李某作案后,由于害怕立即打车到火车站附近的旅店内,李某清洗身上血迹后,买了一张火车票,于当晚乘火车逃回吉林市。回到家后,李某将沾有血迹的衣服全部烧毁,并四处躲藏。警方根据小陈提供的行凶男子体貌特征,以及在案发现场细致勘查,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一个星期后,李某在吉林市双集镇某旅店内落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入户抢劫,且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分别构成盗窃罪、抢劫罪、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讯息来源: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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