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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隶后,她历练成纪检监察“尖兵”

发布时间:2021-10-1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 ]

  原标题:转隶后,她历练成纪检监察“尖兵” 

图为侯柳玉(中)正在指导同事们调查取证。梁璇 摄

  “咱们再一起看看昨天的询问笔录,想想还有哪些之前没有考虑到的地方……”虽然是国庆假期,但为了指导审查调查室的同志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监委委员侯柳玉一直坚守在办案点。

  2018年1月,侯柳玉从柳州市人民检察院转隶到柳州市纪委监委。从检察“老将”到纪检监察“新兵”,侯柳玉善用纪法“两把尺子”,攻克了一个又一个疑难复杂案件,成为审查调查战线上的业务尖兵。今年5月,侯柳玉被自治区纪委机关、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评选为“广西勤廉先进个人”。

  走心谈话,打开案件突破口

  2018年底,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定柳州市纪委监委查办一起典型案件。调查对象陈某曾长期在政法系统工作,不但公开发表不当言论,而且存在贪污受贿重大嫌疑,他以已经退休并在外地居住为由,拒不配合组织调查。

  “我们对查办案件要有信心,不要害怕困难。”身为专案组组长的侯柳玉一句话打消大家的顾虑。她带队不远千里来到陈某居住地,对其展开调查。

  在向陈某宣布其被留置时,对方情绪激动,言辞激烈:“我没有任何问题,随你们怎么查!”

  作为刚转隶到纪委监委的干部,侯柳玉过去查违法问题多,查违纪问题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少。她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持续在纪法贯通上下功夫,积极探索运用思想政治武器打开案件突破口。她详细拟定了谈话提纲,与陈某进行推心置腹的谈话。

  陈某长期从事政法工作,反调查能力强。侯柳玉从讲政治讲党性的角度,从全党全国反腐败的形势高度与其进行深入交流。当陈某聊到父亲对自己刚入党时的一番叮嘱时,侯柳玉接过话题问:“你觉得你对得起你父亲吗?”陈某陷入了沉思。当谈起陈某公开发表不当言论的事,侯柳玉再问:“这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你对得起组织这么多年的培养吗?”

  侯柳玉细致入微的谈话,唤醒了陈某的入党初心。渐渐地,陈某平复了心情,打开了心结,但思想上又出现了新的顾虑:“处分会不会很重?对家人会不会有负面影响?”侯柳玉再次调整谈话策略,以身边案例开导陈某。

  “李一(化名),你是认识的呀。他相信和依靠组织,主动交代问题,获得从轻减轻处理。这说明,只有相信和依靠组织,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侯柳玉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在短时间内让陈某转变了思想,主动交代了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

  经过三年的磨炼,侯柳玉逐渐成长为一名优秀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多次被抽调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参与重要案件查办工作。

  2020年3月,侯柳玉被上级纪委监委抽调办理赵某严重违纪违法案,并担任主谈话人。侯柳玉一方面从讲政治的高度,指出赵某在脱贫攻坚、巡视巡察中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直击要害。另一方面,面对女性留置对象,她充分发挥女性独特优势,化“审”为“谈”,通过谈家庭子女,谈工作经历,寻找共同话题拉近情感的距离。

  赵某被留置期间,恰巧赶上生日,而且还和侯柳玉生日接近,细心的侯柳玉便特意准备了生日蛋糕。一个生日蛋糕,一次促膝长谈,化解了抵触心理,也打开了赵某的心扉。后来赵某被移送检察机关后还主动写信给专案组,感谢侯柳玉对自己的关心。

  厚积薄发,破解办案难题

  谈话专家、办案能手……这是侯柳玉的同事们对她的评价。转隶后,侯柳玉主动学法用法普法,不仅破解了一个又一个难题,而且带出了一个又一个徒弟。

  2020年3月,柳州市纪委监委收到某房地产开发商的举报件,称某银行董事长甲、行长乙与下属勾结,违法发放贷款。当同事们开始讨论具体案情时,侯柳玉却提出了一个大家之前都忽略的问题:甲和乙是不是监察对象?这一问,让大家怔住了。

  判断甲和乙是不是监察对象问题的关键在于二人是不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专案组经过核查发现,该银行上级单位作为其最大股东和发起人,持股未达到51%的控股比例,所以,该银行不属于国有控股银行。这样看来,二人不属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那他们是不是国有股权的代表呢?这取决于他们的任职有没有经过上级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顺着侯柳玉的思路,专案组了解到,二人是经过上级单位党委会议讨论同意后,向该银行董事会提名推荐的。对上了!甲和乙都是监察对象,适用监察法。

  甲、乙被留置后,拒不交代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侯柳玉便指导专案组一一走访贷款人核实有关情况,并从数百份合同中查找蛛丝马迹,成功突破该案。该案成为柳州市监委办理的首起违法发放贷款案,有力推动了全市金融系统反腐,强化了金融领域监管。

  “这次审查调查工作,也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让我们深刻感受到学好监察法的重要性。”柳州市纪委监委干部小肖说。

  2018年3月,自治区监委指定柳州市监委管辖一起行贿案。被调查对象是一家拍卖公司的老板,他和公司在开展土地拍卖业务时,涉嫌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侯柳玉通过分析案情,提出将被调查对象的公司一同列为犯罪主体。“单位行贿?我们以前没办过呀。”专案组的同事满脸疑惑。

  “以前没办过的案,我们也要敢于办,而且还要办好!”侯柳玉运用娴熟的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向同事介绍单位行贿犯罪的特点和办案注意事项,指导大家把案子成功办下来。柳州市纪委监委的同事们都说:“跟着侯柳玉办案,总能学到新知识。”

  两袖清风,永葆勤廉本色

  身处办案一线,侯柳玉非常明白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她也时常叮嘱下属:“吃人嘴软,身为审查调查人员,我们不能给任何人留下话柄,这是底线。”

  去年9月,侯柳玉指导柳州市纪委监委第十审查调查室办理一起市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中秋节前,一个侯柳玉和案件承办人小周都认识的熟人,几次想请小周吃饭,小周都拒绝了并及时向侯柳玉汇报了这个情况。

  “你做得对,咱们一定要守好纪律底线。”侯柳玉肯定道。

  后来有一次,小周去这个熟人的单位办事,被热情地拉到办公室“叙旧”。其间,这个熟人塞了一沓购物卡给小周,想帮小周正在查办的市管干部说情。小周拒绝了,表示自己只是案件承办人,帮不上忙。这个熟人直摇头:“到底是侯柳玉带出来的,她本来就是铁板一块,不好讲话。”

  “不好讲话”的侯柳玉多年来有一个习惯,不管和谁吃饭,一定自掏腰包买单。在非工作场合,侯柳玉也从不接触当事人家属等相关人员,她总说:“要见面,我们按规定到谈话室谈,其他的免谈!”久而久之,再也没有人找她“私下谈谈”了。

  长年超负荷工作让侯柳玉的身体出现了问题,医生建议她住院治疗,同事们也都劝她好好休息。侯柳玉嘴上答应着,却还是放不下工作,即使住院期间还每天打电话关心案件进展,为审查调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她总说:“不做点事,感觉心里空落落的,还是办案让我充实。”(通讯员 周俊林 姚瑶)

 中国法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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