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讯(陈园 蓝剑燚)2021年年初,陆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精心经营、日夜奋战,破获一起典型的特大诈骗案,对犯罪嫌疑人冯某成执行逮捕,为经侦工作打开了新的开端。
2020年10月30日,广西陆川县良田镇村民冯某向陆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2019年至2020年期间,广西博白县顿谷镇某村冯某成先后以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证书为由,累计骗取人民币70多万元。接到报案后,陆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办案人员民警不辞劳苦,多次奔赴南宁、博白等地走访有关单位、部门进行证据收集,同时调取相关人员的通讯录、资金交易记录开展分析研判工作,使案件取得进展,并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及落脚点。
经查,犯罪嫌疑人冯某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报案人冯某钱款后用于挥霍,造成报案人冯某某直接经济损失75.3万元,社会影响恶劣。
【千方百计虚构事实】
2020年11月18日,经侦大队民警通知冯某成到陆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受讯问,但冯某成拒不配合,找各种理由推脱不肯前来。当天,冯某成为了摆脱罪名,想虚构给办案人员一个正在办理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证书的事实,去到广西报废车回收拆解行业协会,与该协会签订了一个委托该协会办证的合同。并把日期填写往前至2020年11月5日。2020年12月2日,经侦大队民警在南宁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冯某成抓捕归案。
【自以为是佯装懂法】
到案后,冯某成仍旧心存侥幸、百般抵赖,多次虚构事实,谎称去南宁市西乡塘商务局咨询过办理流程,正在按流程办理等。拒不交代,拒不认罪,频频用“我拒绝回答”回应公安机关讯问,妄图逃避法律的制裁。但该大队民警已及时收集犯罪嫌疑人冯某成的有关犯罪证据,使得冯某成在铁的证据面前一切挣扎都是徒劳。
2021年1月8日,陆川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冯某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等待冯某成的是公正的法律审判。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