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我的“关键词”丨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聚焦国家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临江市检察院对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9-11-06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 近日,临江市检察院对以刘某为首的由11人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快速提起公诉,临江市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公开审理此案。该案是临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涉及交通领域的第一起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案情回顾

  2016年初至2019年3月份,犯罪嫌疑人刘某组织刘某某等人,勾结其聘用的临江出租车司机李某为队长,长期控制长春至临江跑线车、长春至江源区部分跑线车,以此来进行非法经营。刘某一伙采取威胁、恐吓、驱赶、运管抓捕等手段,强迫出租车跑线车司机,加入其管理的车队,并缴纳“线费”。同时,制定一定的提成比例,从跑线车司机每次营运利润中,抽取“扒皮钱”,获取利益,形成了组织分工明确,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

  检察机关认为刘某等人长期盘踞长春高速客运站,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行拉拽临江出租车司机加入其组织的非法营运车队,非法占用他人钱财,严重扰乱客运秩序和相关群众生活秩序,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快速反应 严厉打击

  受理此案后,临江市检察院迅速作出反应,案件承办检察官在第一时间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告知了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与临江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召开案情讨论会,就案件材料进行专题研究,对案件证据及时进行补充完善,积极确保黑恶案件办理的质量。

  在案件办理进入提起公诉的关键阶段时,案件承办检察官加班加点严格整理审查案卷,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制作起诉书,做好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最后准备。

  黑恶不扫,民心难安。该案提起公诉,严厉打击了扰乱客运秩序的恶势力犯罪分子,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广大出租车司机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深入推进临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促进临江当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临江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的作用,冲锋在前,对黑恶势力实行“靶向”打击,强力涤荡着社会污浊。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