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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管理是提高审判质效的有效措施

发布时间:2012-12-10  来源: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作者: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贵

  在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中,审判管理是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如何加强审判管理,努力探索审判管理方式与方法,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案件质量与效率,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笔者结合司法实践,就加强和改进审判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供参考。 

  一、加强和改进审判管理,坚持优化审判工作机制与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并举

  审判质量和效率最直接的因素是人的因素,因此,人必然是审判管理的重要环节。审判人员办理案件并不是抽象的,也不是随意的,事实上是在多种不同的工作关系的限定下与案件发生关系的。因此,围绕案件产生的工作关系也是审判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人的管理针对的是主观层面,主要目的是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对工作关系的管理针对的是客观层面,主要目的是理顺关系,增强工作关系的科学性、规范性、顺畅性等。抓住人和关系这两个切入点,也就抓住了审判管理的关键。围绕优化工作关系,主要应抓好以下两点。 

  案件在法院内部的流转涉及多个部门,涉及上下级法院,涉及多个环节。因此,在法院内部,应该对现有审判工作机制进行优化。除了加强合议庭监督、审级监督,优化审判委员会监督,借鉴其他法院的先进做法外,还应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实行繁简分流。根据难易程度、标的大小、主体情况等的不同,将案件在审前进行分流,实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繁简分流看似针对案件,实质上规范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针对不同的案件该如何立案和审理等的工作规范。二是健全立审执兼顾工作机制。加强保全与执行的有效对接,进一步理顺案件移交、送达等工作关系。三是健全上下级法院沟通工作机制。中院在改判发回案件前主动与基层法院联系,就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的差异听取一审法院意见,并重点了解一审裁判时是否存在考虑社会效果等特殊情形,使二审裁判建立在对案情和案外因素充分了解的基础上;针对改判社会效果不好的案件,积极动员一审法院参与协调,力争案件通过调解得到妥善解决。四是实行疑难案件集体研讨制度。通过庭务会、审判长联席会议、案件研讨等形式,使疑难案件通过集体研讨充分听取处理意见。

  在法院外部,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拓宽思路,充分利用法院外的资源,化解矛盾纠纷,减少案件来源;借助外力,增强法院自身的司法能力。在这个层面上加强审判管理,笔者认为,最主要就是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围绕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一是健全诉调对接机制,与司法局、消费者协会共建调解工作室、速调办公室、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中心等。二是积极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在政法委的领导和综治委的支持下,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三是建立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联席会议制度,合力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尤其是社会反映强烈的行政征收、房屋拆迁补偿等热点和难点问题。

   二、加强和改进审判管理,健全科学的决策形成机制

  科学决策是审判管理的基本前提。管理活动的开展,第一步是决策,其次才是实施。因此,如何使决策趋于科学性直接决定审判管理的成功与否。一个决策的科学程度不仅在于决策者个人的思想境界、思考能力,更重要的是在于决策所依据的客观基础,即决策者必须占有足够的、丰富的客观资料,经过“去伪存真、去粗取精”转化为决策的基础。审判管理工作又是存在于司法活动过程中的,具有其本身的专业性、特殊性。因此,审判管理又必须遵循审判管理的特殊规律。

  一是构建决策依据。构建科学的决策依据是正确决策的前提。省高院于去年决定构建审判质量和效率评估体系,将根本改变过去凭感觉决策的工作方法。评估体系中的信息点的设定非常科学、规范和系统,这为决策的形成提供科学的依据。以数据录入为基础,逐步建立符合本院工作实际的数据采集和分析体系,围绕进一步增强宏观决策的科学性、审判管理的常态化和有效性、质效评估的可比性,逐步构建全院、部门和个人的三级审判质效评估体系。

  二是形成正确决策。数据产生后必须要用好用尽,关键是把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准确分析形势。要通过数据的纵向比较,了解审判质效的运行态势;通过数据的横向比较,了解审判质效水平和质量。数据分析还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分析判断审判质量、审判效率以及审判效果。二是深入查找原因。在扣除收案、办案人数等客观原因外,找出差距,及时将工作重点转到创新管理方法和工作机制上来。三是针对问题切实寻找对策。事实证明,充分利用数据开展管理,发现问题更加容易,原因分析更加清晰,对策确定也更加准确。

  三、加强和改进审判管理,进一步加强对人的管理

  主观能动性上的差异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甚至会决定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从主观层面加强对人的科学化管理的目的就是充分激发人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增强审判人员的司法能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首先健全奖惩制度。从管理的角度而言,奖优罚劣对调动被管理者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管理目标的实现非常有效。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案件督查、错案追究和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等制度,基本上形成了由政治部负责岗位目标考核、督查办负责案件督查、审监庭负责案件质量评查以及监察室负责错案追究四位一体的奖惩体系,干警的办案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激发,质效意识显著增强。其次,要加强日常督促。对人的管理,主要应依靠制度,但不能完全依赖制度,加强日常的督促工作十分必要。 

  健全干警的培训、锻炼和培养等工作制度。在实行领导干部轮流接访、中层领导岗位交流、法官轮岗等的同时,加强在职培训,还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指导培训,不断增强司法能力。 

  围绕增强决策的科学性、优化工作关系和增强人的主观能动性三个方面入手,加强和改进审判管理,可以显著推动审判质效的提高。坚持探索并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就会不断取得进步,司法公信力就会在我们的点滴努力中不断得以提升。

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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